辦理國民年金喪葬給付

辦理國民年金喪葬給付

辦理地點 : 國民年金業務處

電        話 : 勞工保險局國民年金業務處給付二科 (02)2396-1266 轉6022

請領資格 : 給付5個月

請領期限 :  5年

備        註 :

支出殯葬費者有2人以上時,應協議由其中1人代請領,並由代表請領人提出協議證明書。逾期未能提出者,

視為能協議,將逕行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應備文件:

  • (1)國民年金喪葬給附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 (2)亡證明書或檢察官相驗屍體證明書。

(3)載有死亡日期之全戶戶籍謄本或載有死登記日期之戶口名簿影本。

  • (4)支付殯葬費之證明文件。

  • (5)支付殯葬費者國民身份證影本、印章。

  • (6)支付殯葬費者存簿封面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