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終關懷協助

住宅往生 :
1.通知親屬及葬儀社
2.家屬祈禱助念
3.留意死亡時間
4.確認住宅或殯儀館 (喪禮舉辦地點)
5.申請死亡相驗 (醫院或衛生單位)
6.申請死亡證明書 (驗屍單位)
(共10份,包含申請火化、埋葬許可、除戶、保險、撫卹、繼承皆可使用)

醫院往生 :
1.通知親屬及葬儀社
2.家屬祈禱助念
3.解除往生者醫療急救器材
4.申請死亡證明書
(共10份,包含申請火化、埋葬許可、除戶、保險、撫卹、繼承皆可使用)
5.辦理出院
6.留意往生者貴重物品
7.護送大體至太平間
8.確認住宅或殯儀館 (喪禮舉辦地點)

意外往生 :
1.通知親屬
2.切勿觸碰或移動大體 (警方沒同意前)
3.通知葬儀社協助
4.家屬祈禱助念
5.製作筆錄 (配合警方)
6.留意往生者貴重物品
7.確認住宅或殯儀館 (喪禮舉辦地點)
8.申請死亡證明書 (地方檢署單位)
(共10份,包含申請火化、埋葬許可、除戶、保險、撫卹、繼承皆可使用)

國外往生 :
※如親人不幸在國外身故,有兩種處理放式 :
(先會請法師趕赴到當地為亡者招魂並豎立魂帛)
1. 先大體先火化,骨灰運回台灣
 a. 委託當地殯葬禮儀社辦理
 b. 申請死亡證明書 (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
 c. 殯儀館火化證明
 d. 骨灰運回台灣(以貨物或隨身行李入境)
 e. 入境檢查時備妥(當地死亡證明書 、殯儀館火化證明、亡者護照)
 f. 舉辦告別儀式

2. 直接大體運回台灣
 a. 委託當地殯葬禮儀社辦理
 b. 申請死亡證明書 (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
 c. 在當地大體需防腐入殮
 d. 台灣報關行協助(通知海關、航警局、疾管局)
 e. 入境時備妥相關文件
 f. 大體運回台灣
 g. 舉辦告別儀式

遺體運回台灣備妥相關文件:
1.死亡證明書 (當地檢察機關或醫院)
2.防腐證明書 (當地醫院或殯儀館)
3.往生者護照
4.航空公司班機日期、編號、提貨單
5.收件人姓名、連絡電話、地址
6.遺體如是大陸運回,相關文件會請海基會認證

※ 參考資料台灣殯葬資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