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清寒喪葬補助

低收入戶清寒喪葬補助:

臺東縣政府考量低收入生活困頓,是因遭逢家人身故。其喪葬費用之急迫性,根據社會福利救助法內特設有針對低收入戶,其喪葬部分有補助申請。

 

※如有補助問題可以撥打台東市公所社會課低收入戶 :  (089)325-301 分機133

  抑或是當地市公所社會課洽詢!

包辦喪葬禮儀任何問題也歡迎您撥打: (089)310-440、(089)782-447、0910-549241 陳先生

 

其詳細補助辦法及該備妥相關文件如下:

 

補助對象: 

  1. 台東縣列冊低收入戶因病死亡者。
  2. 申請人限制為直系血親、配偶,戶籍內推派一人申請。
  3. 惟死亡者為無直系親屬殮葬,委由當地鄉鎮市公所辦理葬埋者,本府不予補助。

 

 

申請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文件:

  1. ◎申請表
  2. ◎全戶戶籍謄本
  3. ◎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已完成死亡登記者得免附)
  4. ◎低收入戶證明
  5. ◎申請人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6.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7. ◎申請人補助領據

 

 

申請榮民喪葬補助:

台東縣榮民服務處針對榮民喪葬有協助喪葬補助,以下為相關申請備妥文件申請:

補助對象: 榮民遺眷

申請單位: 台東縣榮民服務處089-220722

申請文件:

 

健保退保: (申請單位戶籍地鄉市鎮公所)

1死亡證明書正本一份

2亡生者健保卡

3戶口名簿正本

4遺眷證影本一份

5遺眷 私章

 

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以下係摘錄,詳細規定請參閱核發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規定)

(1)製發對象: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由無職業之下列榮民遺眷擇一申領之

 一、亡故榮民之配偶,且未再婚者。

 二、亡故榮民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亡故榮民之未滿二十歲之未婚子女,或未滿二十五歲且就讀國內大學(含)以下學校之未婚子女。

 四、亡故榮民之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之未婚子女。

 

(2)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及無職業切結書(請向榮服處索取)。

 二、榮民遺眷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榮民遺眷申請日前三個月脫帽照片。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扶養親屬等相關證明文件)。

 

 

就養榮民喪葬補助:

1. 死亡證明書 正本 2份

2. 除戶謄本   正本 2份

3. 健保退保證明 正本 1份

4. 郵局存摺封面 影本 1份

5. 申請人私章

 

申請說明:

  1. 1. 故起「六個月內」申辦。
  2. 2.「子女任職軍公教者」向服務單位申請。

 

 

榮民骨灰安厝 (向台東縣政府民政處勤管科辦理。電話:089-35696

1. 死亡證明書 正本 1份

2. 除戶謄本   正本 1份

3. 亡者「榮民證」 影本 1份

4. 申請人身分證、私章

5. 火化許可證

 

※參考資料 台東縣榮民服處

※包辦榮民喪葬禮儀任何問題也歡迎您撥打:  089-310440、782447  0910-549241陳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