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清寒喪葬補助
低收入戶清寒喪葬補助:
臺東縣政府考量低收入生活困頓,是因遭逢家人身故。其喪葬費用之急迫性,根據社會福利救助法內特設有針對低收入戶,其喪葬部分有補助申請。
※如有補助問題可以撥打台東市公所社會課低收入戶 : (089)325-301 分機133
抑或是當地市公所社會課洽詢!
※包辦喪葬禮儀任何問題也歡迎您撥打: (089)310-440、(089)782-447、0910-549241 陳先生 。
其詳細補助辦法及該備妥相關文件如下:
補助對象:
- 台東縣列冊低收入戶因病死亡者。
- 申請人限制為直系血親、配偶,戶籍內推派一人申請。
- 惟死亡者為無直系親屬殮葬,委由當地鄉鎮市公所辦理葬埋者,本府不予補助。
申請低收入戶喪葬補助文件:
- ◎申請表
- ◎全戶戶籍謄本
- ◎死亡證明書(戶籍謄本已完成死亡登記者得免附)
- ◎低收入戶證明
- ◎申請人與死亡者關係證明文件
- ◎申請人金融機構存摺影本
- ◎申請人補助領據
申請榮民喪葬補助:
台東縣榮民服務處針對榮民喪葬有協助喪葬補助,以下為相關申請備妥文件申請:
補助對象: 榮民遺眷
申請單位: 台東縣榮民服務處089-220722
申請文件:
健保退保: (申請單位戶籍地鄉市鎮公所)
1死亡證明書正本一份
2亡生者健保卡
3戶口名簿正本
4遺眷證影本一份
5遺眷 私章
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以下係摘錄,詳細規定請參閱核發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規定)
(1)製發對象:榮民遺眷家戶代表證由無職業之下列榮民遺眷擇一申領之
一、亡故榮民之配偶,且未再婚者。
二、亡故榮民之直系血親尊親屬。
三、亡故榮民之未滿二十歲之未婚子女,或未滿二十五歲且就讀國內大學(含)以下學校之未婚子女。
四、亡故榮民之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之未婚子女。
(2)申請證件:
一、申請表及無職業切結書(請向榮服處索取)。
二、榮民遺眷國民身分證正本。
三、申請日前三個月內戶籍謄本。
四、榮民遺眷申請日前三個月脫帽照片。
五、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扶養親屬等相關證明文件)。
就養榮民喪葬補助:
1. 死亡證明書 正本 2份
2. 除戶謄本 正本 2份
3. 健保退保證明 正本 1份
4. 郵局存摺封面 影本 1份
5. 申請人私章
申請說明:
- 1. 故起「六個月內」申辦。
- 2.「子女任職軍公教者」向服務單位申請。
榮民骨灰安厝 (向台東縣政府民政處勤管科辦理。電話:089-35696
1. 死亡證明書 正本 1份
2. 除戶謄本 正本 1份
3. 亡者「榮民證」 影本 1份
4. 申請人身分證、私章
5. 火化許可證
※參考資料 台東縣榮民服處
※包辦榮民喪葬禮儀任何問題也歡迎您撥打: 089-310440、782447 0910-549241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