訃聞書寫注意事項
一 . 訃聞書寫注意事項 :
(1) 訃聞不能寫「收、啟」兩個字,這是不禮貌的寫法。 |
(2) 寫對方姓名時「先生」「議員」職務銜名等稱謂不能小寫,這是極不禮貌的,但部屬對長官、幼輩對長輩之名子應小寫或偏寫,如「賴部長╳╳(名子)」。 |
(3) 書寫對方姓名應工整地在框內書寫,稱謂「先生」「女士」、「寶號」等,如職務頭銜可直接寫姓氏之後, 如:「張市長╳╳(名子)」。 |
(4) 對地址填寫整齊清楚,方便郵務士投遞。 |
二、親友姓名與職稱寫法:
(1) 訃聞是以「郵寄」寄送方式 : 訃聞經郵局投遞時,其信封上地址與姓名要書寫工整,是否有寫上職稱是無所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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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一般親友寫法此五字大小及字體間隔均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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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加上先生兩個字只是禮上加禮,可加或不加都可以我。 |
【說明】單位名稱全體同仁。 |
(2) 親自送達當場禀訃時,地址不寫,在姓名欄旁加註「敬請亦或恭請」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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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名子)先生 |
【說明】台中市公所暨直屬單位之同仁一律是市長之部屬,不可稱「張市長」,必須稱「市長」,而且在敬禀之後 「市長」之上要空一格代表尊敬。部屬對長官,如「敬請 經理林╳╳(名子)先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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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單位名稱全體同仁。 |
奉訃 母舅大人 | 敬訃 姻大翁 | |
簡╳╳(名子)先生 | 王╳╳(名子) 先生 | 陳╳╳(名子)先生 |
如若是上述有誤,請家屬指教!